管理员请 登录
首页> 行业政策>行业动态

浙江教育厅答“父母持证上岗”建议:今秋试行家长学习积分制

2022/07/06 22:23121

据浙江省教育厅网站7月2日消息,浙江省教育厅6月30日向浙江省人大代表丁杭缨作出《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111号建议的答复(家庭教育)》称,《关于在浙江省推广“父母持证上岗”的杭州上城经验的建议》收悉。浙江一些地方借鉴杭州市上城区“星级家长执照”做法,基于数字家长学校学习数据,对“父母持证上岗”进行了有效探索,省级层面也在做积极尝试,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自2020年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开通以来,已向全省参与数字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发放学习电子证书22万份。计划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在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试行家长学习积分制,待时机成熟时在全省推行。浙江省教育厅在答复中对丁杭缨代表表示,您的《关于在浙江省推广“父母持证上岗”的杭州上城经验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关注。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等部门的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家庭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质量直接影响到全民族素质和社会进步程度。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于2020年1月1日出台了《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形成了妇联、教育等部门合力主抓,多部门联合协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为提升家长素养,助力孩子成长,杭州市上城区在全国开创了“家长持证上岗”的先河,依托移动学习平台,整合区域社会资源,开设线上课程,引导家长通过智媒体完成“执照”的学习、积分,达到一定积分的予以认证并给家长颁发不同等级的“家长执照”。“家长也要持证上岗”,形成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发力的家庭教育联动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杭州市上城区在全国首创“星级家长执照”工程,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家长教育品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2019年2月,浙江网上家长学校被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评为2018年度全国基础教育工作典型案例,其中也专门提到了杭州市上城区“星级家长执照”的典型。近年来,我省以网上浙江家长学校建设为重点,家校协同育人在省级层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推进网上浙江家长学校建设。一是建成“浙江家长学校”课程数字资源库。针对面向学校、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资源相对缺乏、不够系统问题,2016年,省教育厅、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浙江省中小学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数字资源建设的指导意见》。2020年底,省级资源总数达到800多个,覆盖至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体现了家庭教育资源的权威性、针对性、公益性、无围墙等特点。二是建成“浙江家长学校”全媒体平台。

2018年建成,是全国省级层面发布的首个家长学校全媒体平台,含“一网一端三号”,目前,平台访问量突破1亿人次,获全国教育政务新媒体年度案例,受到浙江家长的欢迎。三是推进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实施家长素养提升工程,从2020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全省70%的中小学建成数字家长学校,分年段开齐开好系列化、规范化、适切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鼓励各地通过“家长成长学院”“星级家长执照”等载体,共同促进家长素养的提升。至2020年底,各地已建成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920所,占全省中小学总数的15%。其中,各校选用“之江汇”教育广场省平台建设数字家长学校的占比为30.7%,用市县平台占比为20.9%,学校自建平台占比为39.9%,其他家庭教育专业平台占比为8.6%。2021年,省教育厅将“建成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1000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将以此为契机,要求各地区域整体推进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建成比例达到当地中小学总数的25%以上。四是组建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资源共建共享联盟。持续汇聚省内优秀市县、学校和国内家庭教育专业机构,通过在“浙江家长学校”开设分平台形式,向全省共享公益资源。


二、加强0-3岁儿童养育指导。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指导机制,对于儿童健康成长非常关键。0-3岁是儿童发育的黄金时期,也是人一生健康和能力的基础。这个时期家庭养育能力直接关系到儿童早期发展,更是当前我省推进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为提升家庭育儿能力,省卫生健康委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整体谋划。2019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我省在全国较早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模式”,并提出2025年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目标任务,并将加强对婴幼儿家庭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作为7大重点任务加以推进。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卫生健康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突破性抓手清单加以推进,明确提出了目标任务。二是推进标准化管理。牵头组织编写《浙江省家庭和社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提出坚持以家庭为基础,引导群众树立“家庭是婴幼儿养育的主要场所”“养护人是婴幼儿养育照护第一责任人”理念,重点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指导家长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和技能,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指南》围绕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安全保障、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机会等五方面,根据婴幼儿不同年龄段的发展要点提出照护内容,目前该《指南》正在征求意见,下一步将公开发布。三是加强婴幼儿照护能力建设。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婴幼儿家庭养育指导工作,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开展孕产保健、新生儿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防、护”整合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各地通过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家长课堂、入户指导等形式,重点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和专业健康服务。四是打造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全省总结推广杭州市建立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点和拱墅区建设社区阳光小伢儿驿站等做法,为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托育服务。2021年杭州市将建设100家社区驿站纳入民生实事,并制定了驿站建设标准;宁波市也将社区驿站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养育小组活动,为社区家庭提供育儿服务;温岭市建立机构服务、“家庭养育小组”活动、社区指导、入户家访、流动服务随访、困难帮扶“六位一体”服务模式,在卫生院、村文化礼堂、社区等地布点设置46个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一站式”为农村婴幼儿家庭提供儿科医疗、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养育风险筛查、家访服务等多样化便民服务。五是强化专业指导。根据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专业特点,通过建立覆盖城乡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工作。依托邻里中心、兴趣社团、养育照护小组等载体配套活动室、阅览室、亲子共乐等功能,举办“家庭养育小组”、科学育儿讲座、育儿沙龙、专家咨询等活动,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和专业健康服务,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家庭环境和家长言行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掌握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应是所有父母的必修课。吸纳您的建议,下一步,我省重点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之江汇教育广场数字家长学校应用。联合省妇联围绕“学在浙江”全民终生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共同深化“浙江家长学校”全媒体平台移动端即之江汇教育广场数字家长学校应用。目前,“之江汇”教育广场数字家长学校应用已在浙里办、浙政钉上线,开设家长学校直播活动、品牌栏目、家长课堂、教育专题、数字家校等栏目,后续还将上线家教专区和省级答疑服务,并有效整合民政、卫健“婚孕期、0-3岁”家庭教育课程资源。

二、结合数字家长学校,推进家长学习积分。借鉴杭州市上城区“星级家长执照”做法,基于数字家长学校学习数据,一些地方对“父母持证上岗”进行了有效探索,如金华市婺城区制定了“四层三级”家长学习评价机制、宁波市北仑区向家长颁发学习证书等,深受家长欢迎。省级层面也在做积极尝试,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自2020年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开通以来,已向全省参与数字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发放学习电子证书22万份。计划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在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试行家长学习积分制,待时机成熟时在全省推行。

三、加强家庭教育联动体系建设。一是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民政部门将拓展社区服务空间,以居民会客厅、邻里中心等惠民服务综合体为载体,充分发挥“三社联动”机制能动作用,盘活社区资源,配合主办单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入专业化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通过社区文化氛围营造、家长沙龙、家庭参与式主题活动、亲子活动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社区家庭教育服务,推动社区家庭教育创新创优,促进家长和孩子在亲子关系、传统美德、家庭文化、安全知识等多维度的共同成长。二是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力度。民政部门将用好社区微信群、社区公众号、智慧社区客户端等社区信息平台,围绕儿童营养学、教育学、心理学方面开展宣传教育,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倡导明责任、乐学习、会倾听、常陪伴的好家长理念,着力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推进家长和孩子共同成长。三是落实好相关工作经费。我省中小学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包括家长教育、家校协同等事务,由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统筹现有省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落实好相关工作经费。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本文源自:澎湃新闻,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文件下载
文章推荐

欢迎大家关注山西省学校心理专委会

浏览 541 次查看更多 >>

2021年山西省学习心理学术论坛暨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通知(第二轮)

2021年山西省学习心理学术论坛暨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通知(第二轮)喜迎建党100周年,100年来中华民族凝心聚力与时俱进,共创美好生活。而心理工作对达成“健康中国”的“美好生活需要”有重要支撑作用。 近年来,因学生学习困难、学习障碍、人际冲突等各种因素引发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难题日益明显,家长与子女、教师与学生关系紧张问题越来越突出,学生厌学、辍学、网瘾等现象频繁出现,为了预防和减少以上现象发生,从根源上扫除学生的学习心理障碍,提高学生学习能力,首届山西省学习心理学术论坛定于2021年5月21-23日在山西太原举办。本届论坛由山西省团体心理治疗学会主办,山西省团体心理治疗学会学习心理学专委会(筹),亳州市心理学会协办,热忱欢迎心理学会会员以及海内外心理学工作者、相关学科学者、社会各界人士报名与会相聚美丽的太原。一、论坛主题:党建引领,心理学提升学习力二、论坛征文范围学习心理研究,心理咨询技能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学科心理研究等三、论坛主要活动1、八大特邀主题报告;2、三大分论坛,探讨如何提高学生学习成绩3、会前工作坊;4、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展示;5、会议交流论坛摘要的截稿时间2021年5月20日,请按时提交会议摘要。四、论坛时间和议程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23日报到时间:2021年5月21日14:00-20:00离会时间:2021年5月23日12:00议程:首届山西省学习心理学术论坛嘉宾介绍:五、论坛注册(会务费)与食宿安排参会人员注册费(会务费)标准如下,注册费(会务费)涵盖会议资料费、会议场租费、会中工作坊费用。注:注册费缴费收款、开具发票等相关事宜均委托山西嘉维志远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代为处理。公司名称:山西嘉维志远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开户行名称: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银行账号: 1601 0120 1021 469 34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本次论坛的代表往返交通与食宿费用自理,论坛会务组提供住宿房间及价格信息,供代表预定。六、论坛组织委员会主办单位:山西省团体心理治疗学会协办单位:山西省团体心理治疗学会学习心理学专委会(筹)亳州市心理学会承办单位:山西嘉维志远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七、会务联络与微信群与会代表如有和论坛相关的信息咨询,请及时与论坛秘书处和会务组联系。首届山西省学习心理学术论坛设立了专用微信群(名称“山西省学习心理论坛群”),请拟参会代表关注下边的二维码。论坛组委会会务组联系人:陈 丽 ,郝莉媛论文摘要联系人:王学静,电子邮箱:sxttxl@126.com 八、论坛举办地址会议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山西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山大北门)路线指引:特别提醒:1、由于会议期间正逢旅游旺季,请大家务必提前预定好酒店。2、山西省团体心理治疗学会/学习心理学专委会成立大会将与本次论坛合并举行。  九、大会志愿者招募成为本次论坛的志愿者,你将有机会:1. 与多位心理学专家及业界先锋进行交流;2. 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策划能力及执行能力;3. 收到来自主办方的邀请函、志愿者证书;4. 与一群热情向上、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们共事。请投递简历到以下邮箱sxttxl@126.com (主题请注明志愿者) 十、赞助商招募成为本次论坛的赞助商,你将有机会:1.与多位心理学学界专家及业界先锋进行交流;2. 面向上百位参会代表推广品牌以及开拓市场,提供展位一个;3.面向但不限于山西地区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4. 获取及了解心理领域最新资讯与动态。联系学会秘书处陈老师,电话:13203412560

浏览 486 次查看更多 >>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家校协同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提案》的回复

胡风云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家校协同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山西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目标任务,指导中小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协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为青少年儿童成长成才和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的知识指导;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全省教育系统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并联合省妇联举行家庭教育周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课程教育、队伍配备、机构建设、经费保障、管理责任等五个方面明确提出落实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先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畅通心理咨询渠道,做好心理咨询服务,关心特殊群体学生,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和台账管理工作,帮助学生调适好心态,积极乐观地学习生活。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巩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阵地。各市各学校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网络,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育、挖掘和提炼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典型经验,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家长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心理品质、行为习惯影响子女,为其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特别是疫情以来,充分发挥教育优势和资源优势,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第一时间组建专业心理健康辅导志愿者团队,通过网络平台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心理危机干预、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建立微信群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线上培训指导,发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倡议书,制定学生心理防护指南,推出系列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微课,加强家校共育,筑牢师生家长心理防线,助力学生用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和学习生活。 三是拓展工作渠道,搭建家校协同共育工作平台。印发《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十项举措》《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提出各市要指导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等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各地各校依托学校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家校共育平台,创新家校互动形式,积极鼓励支持学校和家长共同策划组织各种家庭教育活动,家长间的经验分享、方法传授、亲子共乐,充分体现“家长自主自愿组织参与、学校积极专业引导、形式生动活泼多样”的特点,打破了长期以来“专家说教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增强了家庭教育指导的生动性、针对性、互动性和实效性,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认同度。 四是强化学校功能,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取得实效。组织各市各学校开展落实教育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执行情况自查,切实推动两个《指导纲要》各项指标要求落实落地落细。全省中小学做到了安全教育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和考核“六到位”。督促指导各市各学校制定规划,按照“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求,逐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连续两年组织500余名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网络示范培训班;每年举办100余名中小学专职教师参加的省级专题培训班,形成了分层分级培训体系,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针对疫情后学生心理健康的新情况,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大排查,压实帮扶责任,确保“一般问题有人管、严重问题专人管”,形成“网格化”学生安全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全力守护学生的身心安全。 通过几年的努力,全省家校共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您的建议,对我们继续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借鉴和指导。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保证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数量和质量。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政策文件,保证心理健康教育课的课时和教育质量。鼓励学校面向不同学段家长受众,开展有深度有广度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讲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扩大和加深家长教育的科普力度,密切联系家长共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 二要推动形成常态化家长学校学习机制。持续深入系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把学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重要论述相结合。鼓励学校常态化开设家长学校、家长课堂等,依托本校师资力量,邀请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以家长会、讲座、报告、微课等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定期对家长进行教育培训,让家长了解并尊重孩子的身心成长规律,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掌握较为系统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家教方法,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切实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三是推动学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鼓励学校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点,邀请专家学者做顾问,当家长遇到孩子问题时,可以到学校设立的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向专业的家庭教育工作者咨询,寻求专业帮助。定期整理家庭教育案例,通过身边榜样带动家长主动学习。 四是加强对家长学校的建设规划。指导学校对家长学校进行系统规划,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提升学校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创新家校互动形式,在家委会中选拔骨干力量,进行重点培训和指导工作,支持学校和家长共同策划组织各种常态化学习活动,形成“家长自主自愿参与、学校积极专业引导、形式生动活泼多样”的家校共育模式。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5日

浏览 438 次查看更多 >>

关于举办2023年第一届中高考考前心理辅导培训的通知(第一轮)

关于举办2023年第一届中高考考前心理辅导培训的通知(第一轮)        中高考即将来临,各地各学校都有必要做好考生的 心理减压、心理辅导,帮助考生科学应对考试,保持良好情绪,提高应考心理能力,保证身心健康的同时,获得满意的考试结果。但考试心理辅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学校心理教师或相关教师有较高考试心理辅导理论修养与心理调适、心理训练技术,才能胜任此项工作。        为了帮助各地初高中心理辅导教师,心理咨询师提高考试心理辅导能力,从而为考生的心理健康与学业发展提供专业支持与保障,山西省团体心理治疗学会学校心理专委会于2023年4月2-23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高考考前心理辅导培训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线上授课时间:2023年4月2日--4月23日 线上研讨会时间:2023年4月23日周日14:00-17:00   二、培训主题 中高考心理辅导的理论与技术专项培训   三、课程课程安排 一共培训次数为14次,包含10次线上直播,3次视频播放,1次直播研讨会,一共56课时的中高考考前心理辅导专项培训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授课以线上形式开展; 授课以讲授、体验式实操训练、研讨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的教师通过考核后,将获得山西省团体心理治疗学会颁发的“考试心理辅导专题培训合格证书”。 如图: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原价1200元 转发朋友圈享优惠价950元/人。 山西省团体心理治疗学会个人会员900元/人 三人以上团报价为 800 元/人(缴费时请备注缴费者“姓名+单位”信息,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费用不退)。   缴费账号: 单位名称:山西省团体心理治疗学会 银行信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祠路支行 账户信息:485180100100062065   七、咨询与报名 请在线预约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第一步:长摁二维码进入填写基本信息,在线预约报名   第二步:联系学校心理专委会秘书处,咨询课程信息,支付费用。   

浏览 399 次查看更多 >>